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慈溪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慈溪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50-2008)以及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甬规字20081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规划咨询机构,对可能受到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对象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依据的过程。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慈溪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四)周围已建的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