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户外广告喷绘合同篇一:户外广告喷绘协议户外广告喷绘协议 甲方:平川区长征东路大源广告制作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平川区兴平东路三原百设艺术广告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告牌喷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广告牌位置1、平川区高速引线与响泉村十字交汇处一个(18m8m2面)=288m22、平川区高速引线与环城北路交汇处一个(18m8m2面)=288m23、平川区高速交警大队南一百米处一个(8m8m2面)=288m24、平川区花苑小区十字西五十米处一个(12m5m2面)=120m2二、乙方负责甲方以上四个广告牌的喷绘及维护工作。三、委托期限:XX年3月15日至XX年3月14日止。四、甲方付给乙方广告喷绘费每平米_元,其中包括喷绘画面整体设计、安装、材料费及维护费。五、付款方式:乙方在喷绘安装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付实际喷绘面积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