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2151057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共7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审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承包还是按照鉴定结论据实结算的问题 新安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u 吴晓芳法理提示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结算方式,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架结算工程款,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没有发生合同修改或者设计变更的情况,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结算工程款。因为当事人之间约定以固定价方式结算工程款,属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双方都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乙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上诉人(原审被告):新安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区。法定代表人:王敬林,该县县长。委托代理人:陈晨,北京市鑫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曲秀贤,北京市鑫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