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励标准上大外内2012第02号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创作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9月份起,对我院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实施以下奖励方案:一、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奖:1、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适当奖励;2、 上海市精品课程给予适当奖励;3、 教师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给予适当奖励。4、 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优秀硕士论文:奖励2500元。二、科研奖励(只奖励主持人或第一作者,由主持人或第一作者决定怎样与其他成员进行奖金分配)(一)科研项目类:1、国家级:一般项目每项奖励10000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20000元,重大项目每项奖励30000元;2、省部级:一般项目每项奖励5000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10000元,重大项目20000元。3、为鼓励教师申报高水平课题,凡申报国家级课题者,一项课题奖励500元;凡申请省部级课题者,一项课题奖励300元。(二)科研论文类(参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