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昆明市五华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 为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二)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工作有关的灾害。(三)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4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四)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昆明市五华区境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