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市萧山区名门教育培训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杭州市萧山区名门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学校)、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教育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注册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名门教育培训中心。第四条:学校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高桥路967号。邮政编码:。第五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由举办者陶怡(*8025)个人出资100万元。第六条:董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学校举办者以其开办资金为限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学校的组织与行为、学校与举办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第九条:学校的办学宗旨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