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8 联办机构 无咨询电话 077147914529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1479072210 设定依据【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通过)第十二条 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管理 (一)装
2、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4000 千瓦、小于或者等于 5 万千瓦的,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0 万立方米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00 千瓦、小于4000 千瓦的,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 万立方米、小于 1000 万立方米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0 千瓦、小于 1000 千瓦的,水库总库容小于 100 万立方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装机容量大于5 万千瓦、小于 25 万千瓦的,由自治
3、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管理的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其项目业主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到有管理权限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手续。11 实施对象 邕宁区管辖区范围内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项目。12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设区的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3 权限划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县级
4、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申请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是否符合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有多人申请同一个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利用人。第十二条:“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管理第二条:(二)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00 千瓦、小于 4000 千瓦的,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 万立方米、小于 1000 万立方米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其项目业主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到有管理
5、权限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手续。第十九条: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运行。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已建成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年检,安全管理年检不得收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未经安全管理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运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大坝、闸门、压力管、压力容器、机电设备和起重设备等进行安全鉴定和检测合格后,由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6、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安全管理年检合格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办室关于切实加强水能资源和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37 号“四(五)实行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14 行使内容 邕宁区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年检、备案、审查、验收工作。15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16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无。17 实施条件(一)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条件1.申请项目所在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经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2.申请人所申请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工程规模、开发方式等符合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3.申请人所申请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尚没
7、有其他申请人申请,也没其他申请人同时申请;4.申请人所申请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市)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申请表中反映。(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三)
8、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年检条件(1)完成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分类工作;(2)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 3 月 1 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上报邕宁区农林水利局,首次年检后每年 3 月 1 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上报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注:对于首次申报年检的水电站,要首先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分类工作。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分类的申报条件为:(1)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2)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3)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5)
9、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四)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条件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施行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18 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 219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无。(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20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
10、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1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2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3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收费依据 无。24 结果名称 关于年
11、检结果、备案接收、审查结果、验收成果说明书或批复。25 结果样本 零办件,暂时无法提供结果样本。26 办件类型 承诺件。27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28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29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0 物流快递 自取。31 运行系统 无32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技术审查时间一般要多久?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专家对资料的反馈意见多少,会 1-3 天左右。拿的备案材料不全怎么办?答:会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并列出清单,方便补充。33 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受理提交的申请材料。2.审查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查。3.备案阶段:项目业主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到有管理权限的人民政府水
12、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手续。4.监管阶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管理,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电力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34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未按照规定编制、调整或者修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2.审批或者核准不符合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3.未依法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验收职责的;4.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年检职责的;5.未按照规定履行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破坏生态环境
13、行为的监管职责的;6.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5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 工作人员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高 负责人3.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低 相关工作人员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低1.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政
14、自律意识;3.严格落实有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4.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处、到人,实行责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附件:1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流 程 图2.申请材料目录3.申请书(空白)4.申请书(示范文本)5.工程开工备案表(空白)附件 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无)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承办人审查负责分管领导审核负责科室领导审核制作公函并送达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15、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附件 2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申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原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申请企业盖章证明审查2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合规性审查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原件 否 5 A4纸 必要可向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索取或申请人自备申请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盖章审查3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地址、项目所在河流、开发方式、工程规模和工程投资估算以
16、及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等基本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原件 否 3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申请企业盖章证明审查4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 件 是 2 必要 相关行政部门 核发 业主盖章5 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 证复印件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原 件 是 2 必要 申请人自备盖“与原件无异”章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 申请工程验收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原件 否 2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申请企业盖章证明2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原件 否 2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申请企业盖章证明3 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原件 否 2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申请企业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