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华安县水利局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21号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黄秋生 职务:局长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09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 )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方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