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泾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1号令)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保障类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二、保障数量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物配租260套、租赁补贴700户。三、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条件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为泾县城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截至2016年11月31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须分别满足下列条件:(一)城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人为城区居民户籍,家庭人口达2人(含)以上,家庭成员在城区居住和实际生活。其中: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下同)。年满35周岁(含)以上的未婚单身申请人,或离婚单身家庭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离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