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1 -藤县天平镇罗万小学章程(2018年2月第三次修订,3月1日起实施执行)藤县天平镇罗万小学编制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2 -办学思想:博爱做人、博学成才求真务实、求实立行办学目标:培养具有博爱之心博学之才的未来人才办学理念:追求和谐、享受快乐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3 -藤县天平镇罗万小学章程(本章程于2018年2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三章 教师和职工第四章 学生管理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
2、了发展学校教育事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章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藤县天平镇罗万小学学校地址:藤县天平镇罗万村第三条 学校性质:本校是公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六年。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4 -,切实打好育人基础,争创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学校。1、办学思想:博爱做人、博学成才
3、、求真务实、求实立行2、办学目标:培养具有博爱之心博学之才的未来人才3、办学理念:追求和谐、享受快乐4、校训:博学求新5、校风:崇德 尚学 开放 6、教风:敬业 爱生 求实 创新7、学风:勤奋 乐学 善思 合作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第六条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第七条 修养,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所赋予的权限行使职权。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抵制各
4、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5 -、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
5、(代表)大会决定。(三)拟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四)依法(劳动合同法)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六)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
6、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6 -学校根据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相应职数的副校长和教学、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所承担的职责对校长负责。副校长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聘任。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第十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
7、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党组织的职能:(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共青团、工会、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通报,研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的政治状况,讨论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8、。(五)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7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由校长兼任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检查监督。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校教学、行政工作的重大事宜。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民主讨论,校长决定的决策体制。第十五条 校长在管理学
9、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指挥权、人事财物管理权。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行教职工统一目标管理制度。学校制定教职工管理方案,定岗定责定量。教职工由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考核,对于不能胜任现任职工作、对师德师风不佳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的教职工,学校可以通过校内换岗形式进行调动,直至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调离申请。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落实三级责任管理,纵抓一条线,工作深入落实;横管一个面,整体工作上台阶。学校应当设置教学学科组,由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艺术等学科组组成,负责安排有关学生教育和学校教学秩序维护等各项
10、工作,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确确实实各级干好各级的事,充分发挥各部门、年级组、各学科教研组长的作用。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8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校办学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一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的工会委员会。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11、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评议和监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校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以后生效。第二十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参照政府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执行。第三章 教师和职工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
12、教师和职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 9 -工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以后,由学校按照教职工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用)期限,经协商一致,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校长和受聘的教职工签订聘任(用)合同,依法进行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任(用)合同确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
13、度,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不得从事教学工作。第二十六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师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二十七条 教师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第二十八条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2018新修订
14、) - 10 -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第二十九条 积极开展教师“塑形工程”。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衣着整洁,举止文雅,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第三十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敬业爱生。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按规定程序进行处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应自觉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关心学校,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奉献进取,具有高尚的师德。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或在工作中产生错误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尽职尽责的教师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等处理。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