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事权分工。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许可窗口或者受理大厅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应提交的资料目录等内容。第六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