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收入分配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工资构成方案(2011年1月教代会表决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收入分配办法(浙商大人201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职工的工资是学校和学院发放薪酬的总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第二章基本工资第三条 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其中岗位工资按教职工所聘基础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根据教职工所聘基础岗位和资历确定。第四条 基本工资标准由国家制定。学校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并直接向教职工发放基本工资。第五条 教职工基本工资的调整和发放,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第三章 绩效工资第六条 教职工按所聘绩效岗位和实际贡献确定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岗位津贴是教职工完成岗位基本任务的酬金,是绩效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业绩津贴是指岗位津贴以外,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所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