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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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都县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公示时间:二一五年三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范围东部以楂林路(原名经四路)为界,与贡江新区相连,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自然山体,北至贡江河道中线,规划面积 2775.98 公顷(下称“规划区”)。第二条 规划适用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第三条 目标定位集现代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研发、配套服务为一体生态化产业新城。第四条 主要功能工业生产、商贸物流、交通集散、科技研发、居住服务等。第五条 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居住(含村庄安置)人口约 1

2、0 万人。(二)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1958.90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17.52 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70.81 公顷。保留水域面积 133.09 公顷。第三章 用地布局第六条 空间结构:两轴、两区、一心在延续于都县城总体布局结构基础上,按照产业为主、产城融合思路,形成“两轴、两区、一心”格局。第七条 两轴拓展(一)城市服务拓展轴:依托长征源大道和振兴大道(323 国道改线段,下同),将公共服务职能由贡江新区向西延展,在楂林河两岸形成工业新区服务中心。(二)城市产业拓展轴:依托芦山路和于都大道(原名为渣林大道,下同),引导产业集聚,形成新区南北向拓展轴。第八条 两区发展:以振兴

3、大道为界,划分为南、北两大板块,即工业北区和工业南区。同时,按照“产城互动”布局原则形成 9 个发展组团。(一)工业北区板块(3 个发展组团)(1)工业北区核心发展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南、于都大道以西地块。发挥传统制造业的优势,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等产业。(2)工业北区配套服务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北、于都大道以东的滨河地区。近期保留部分工业用地,发展环境污染小的新型电子、现代轻纺等都市型工业;远期逐步推进沿贡江滨水地带的环境整治和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建设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配套设施,形成北区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团:位于楂林河下游沿岸。保护和利用滨水地区优越的自然条

4、件,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新区,重点引进生物医药、新型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工业新区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集聚区。(二)工业南区板块(6 个发展组团)(1)商贸综合服务组团:位于振兴大道与于都大道交叉口南侧。利用优越的区位和交通优势,发展专业市场、商贸服务等功能,配套发展为新区职工服务的居住功能。(2)工业南区核心发展组团:位于振兴大道以南、上欧路以西地块。是于都未来工业发展的核心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以此为平台打造于都特色产业基地,形成自身的品牌优势。(3)产业转移合作组团:位于天祥大道北侧用地(约 2 平方公里)。与粤闽等沿海地区发达城市合作开发,承接汽车零部件、机械电子等

5、产业转移。(4)西南工业发展组团:位于规划区西南部,利用其地块相对独立、距离居住区相对较远的特点布局低污染的二类工业。(5)工业南区配套服务组团:位于天祥大道以南,发展为工业企业员工服务的居住、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功能,成为工业南区的服务中心和村民拆迁安置地。(6)物流服务配套组团:位于厦蓉高速公路于都出入口周边。发展仓储物流、货运停车以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职能,成为面向全县及赣州中东部地区的物流基地。第九条 一心:在南北两大板块之间布置片区级服务中心。第十条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1958.90 公顷,其中产业发展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占 46.67%

6、。村庄建设用地 17.52 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70.81 公顷。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见附表 1。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一) 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并遵循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中常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兼容类型的规定。(二) 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质可有条件地进行调整,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符合相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2)先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3)调整、变更应同时符合用地及建筑相容性的规定。(三) 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

7、本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二条 对外交通(一)高速公路:规划在于都大道与禾丰路交叉口东南侧预留高速公路维护、清障、拯救服务中心,用地面积 3.27 公顷。(二)客运站:将现状于都客运站搬迁至于都大道与葛坳路交叉口东北侧,为一级客运站,为联系县域内外的长途客运。规划用地面积 5.60 公顷,设计日发送旅客量 15000 人/日。(三)货运站:结合物流用地规划新建 1 个货运站场,位于于都大道与禾丰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 5.93 公顷,主要为生产性货运站场。第十三条 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交通

8、性主干路、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规划主要道路见附表 2。第十四条 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道路等级及道路红线宽度的控制。道路红线内的用地为城市道路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道路在修建过程中,断面形式可适当调整,但红线宽度不应任意改变。第十五条 交叉口管制(一)道路交叉口形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交叉口周围用地的性质等方面条件确定交叉口的形式,主要按下表进行规划控制。表 4-1 道路交叉口的形式相交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主干路 A,B B,C C,D次干路 C,D C,D支路 D,E注:A 为立体交叉口;B 为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渠化交通);C 为平面环形交叉

9、口;D 为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E 为不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口。(二)重点交叉口处理天祥大道为远景 G323 改线段,承担中心城区的过境交通,在天祥大道与罗坳路、芦山路、于都大道、罗田岩路设立信号控制的渠化平面交叉口;在天祥大道与祈山路、怡信路设立部分互通立交,天祥大道上的其余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右进右出的方式。(三)转弯半径控制:区内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按下表控制:表 4-2 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一览表道路相交形式 车行道外侧缘石半径(米)60 米与 50 米、40 米 3060 米、50 米与 32 米、30 米、24 米 2560 米、50 米与 20 米、18 米、16 米、1

10、2 米 15道路相交形式 车行道外侧缘石半径(米)40 米、32 米、30 米 2540 米、32 米、30 米与 24 米 2040 米、32 米、30 米与 20 米、18 米、16 米、12 米 1520 米、18 米、16 米、12 米 15居住区道路转弯半径不得小于 6 米。第十六条 公共交通规划结合居住社区的中心设置 1 个小型公交枢纽站、3 个首末站,方便居民出行。表 4-3 公交站场规划一览表序号 类型 位置 规模(平方米) 备注1 公交首末站 工业大道与怡信路交叉口东北侧 3501 新建2 公交枢纽站 于都大道与葛坳路交叉口东北侧 5119 新建(结合客运站设置)3 公交首末

11、站 庐山路与迳坑路交叉口东北侧 4191 新建4 公交首末站 利村路与楂林路交叉口西南侧 1507 新建合计 14318 第十七条 交通设施规划(一)加油(加气)站规划 5 座加油站,其中完善现状加油站 1 座,新建加油站 4 座,每个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为 0.91.2 公里。表 4-4 加油站规划一览表序号 位置 规模(平方米) 备注1 贡江大道与兴乐路交叉口东南侧 2235 现状2 长征源大道与芦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3055 新建3 振兴大道与怡信路交叉口西南侧 3111 新建4 于都大道与仙下路交叉口西南侧 5525 新建5 和丰路与芦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5079 新建规划 1 座加气站,位于

12、振兴大道与长征源大道交叉口南侧,用地面积11765 平方米,与燃气调压站合建。(二)停车场停车场位置尽量设在与线网内各线路最短距离范围内,规划新建 15 个公共停车场,占地约 7.92 公顷,人均用地面积为 0.8 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停车场6.33 公顷,每车位 30 平方米,提供 2525 个车位;自行车停车场 1.38 公顷。每个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为 300 米。表 4-5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序号 位置总规模(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规模(平方米)机动车位数(个)自行车停车场规模(平方米)非机动车位数(个)备注1 怡信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5800 4640 185 1160 773 新建

13、2 兴乐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4938 3950 158 988 658 新建3 龙门口与芦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5156 4125 165 1031 687 新建4 新城路与怡信路交叉口东南侧 6186 4949 197 1237 824 新建5 长征源大道与楂林路交叉口西北侧 4992 3994 159 998 665 新建6 于化路与芦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5801 4641 185 1160 773 新建7 马安路与芦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5133 4106 164 1027 684 新建8 黄麟路与楂林路交叉口西北侧 4997 3997 159 999 666 新建9 葛坳路与楂林路交叉口西

14、北侧 5246 4197 167 1049 699 新建10 沙心路与梓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5305 4244 169 1061 707 新建11 于都大道与银坑路交叉口东北侧 5032 4026 161 1006 670 新建12 新陂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4957 3965 158 991 660 新建13 梓山路与利村路交叉口东北侧 5249 4199 167 1050 700 新建14 芦山路与迳坑路交叉口东北侧 5330 4264 170 1066 710 新建15 利村路与楂林路交叉口西南侧 5049 4039 161 1010 673 新建合计 79171 63337 2525

15、15833 10549 新建第十八条 道路竖向规划本次规划新建的道路的最大坡度不超过 8%,最小坡度不小于 0.3%。现状道路和已设计道路保护现状标高和坡度不变,区内绿化范围的道路标高顺应自然标高设置。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十九条 行政办公设施保留工业北区板块的现有派出所。规划工业新区管理中心 1 处,新建工业区南区服务中心 1 处。结合派出所、老人服务中心等行政管理设施设置社区服务中心 2 处。第二十条 教育设施规划在兴乐路与于化路交叉口处新建初中 1 所,居住区级九年一贯制学校2 所。规划小学 3 所。保留工业新区北组团于都第六小学,新建小学 2 所。规划幼儿园 7 所,均结合居住区设

16、置,其中 3 所为独立占地公立幼儿园。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新建片区级综合医院 2 所;结合居住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置居住区级卫生服务中心 1 所;结合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配置卫生站 3 处。第二十二条 文化设施 规划结合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新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4 处,配备社区图书馆、新华书店、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功能设施。第二十三条 体育设施规划结合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置居民运动场馆 5 处,配置 200 米跑道、小型足球场、篮球场、室外器械场地等体育设施。结合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社区体育运动场地 8 处,配置室外羽毛球场地和室外器械场地等体育设施。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

17、设施规划保留现状贡江镇光荣敬老院,新规划一处敬老院。规划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居住区级老年人服务中心 2 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见附表 3。第六章 绿地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二十五条 森林公园系统保育规划区南部重要的林地资源。重点保护现有的森林公园和因地形原因不宜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山体。在规划区南部形成 2 处森林公园:密坑公园(天祥大道南侧)和上欧公园(葛坳路北侧)。第二十六条 滨江休闲景观带在贡江沿岸建立连续、开敞的滨江景观带,注重塑造丰富的沿河景观界面,营造以地方传统文化为特色的公共空间体系。加强亲水驳岸建设,完善滨江公共活动空间体系,以及滨水公园、广场和长廊等设施,增加滨水地区的

18、活动内容。在贡江沿线建成宽达 20-50 米,全线连续贯通的滨江景观带。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全方位加强城市绿化,打造多层次、网络化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片区公园- 社区公园”的两级公园体系。规划布局片区公园 2 处,社区公园 8 处。第二十八条 防护绿地在道路、污水厂、供热站、垃圾转运站等公用设施周边布置 10-20 米防护绿地。第二十九条 古树名木保护在新区开发建设中,应依据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避让和保护。树龄 500 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 年以上 500 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 100 年以上 300 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19、。第三十条 规划区内的重点开敞空间,详见附表 4。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沿渣林河两岸,以及天祥大道两侧防护绿地延伸形成两条主要风道,设立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通过城市风道控制、道路废气污染治理、商业餐饮废气污染治理等措施治理大气污染。(2)水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对规划区贡江、渣林河的水环境进行整治治理,渣林河沿岸严格控制排污口,禁止污水排向河内,对沿河岸线的水体保护与湿地环境建设等措施保护水环境。(3)噪声污染保护措施。通过对环境噪声进行功能分区,合理的布置道路绿地和噪声源,减低环境噪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保护声环境。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第三十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

20、由于都河东水厂、南区水厂供应供应工业新区用水。规划 2030 年河东水厂规模为 6 万立方米/日,南区水厂规划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 日。两水厂同时供应贡江新区。第三十三条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体制采用完全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区内所有污水规划将接入于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占地 16 公顷。规划区设 2 座污水提升泵站(3#提升泵站、4#提升泵站),其规模及占地见下表污水提升泵站一览表,其位置见污水工程规划图。污水提升泵站一览表规模(万立方米/日)占地(平方米)3#提升泵站1 7004#提升泵站0.07结合建筑内部布局统一考虑第三十四条 电力工程规划(一

21、) 电源规划220kV 站的建设:需要东南部外围建设一座 220kV 站,规划规模为4X180MVA,变电站的用地面积为 40000 平方米(围墙面积)。110kV 站的建设:需新建设 3 座 110kV 变电站,安装容量均为350MVA,每座变电站的用地面积为 120X120 平方米(围墙面积)。(二) 电力线路布置规划区内 10KV 配电网配电采用 10KV 电力开闭所向各配电室配电方式。每两座开闭所之间互相联络,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各开闭所 10KV 馈线设 68回,分别引至各变、配电室。严格控制其高压走廊宽度:110KV 线路为 30 米,220KV 线路为 40 米。第三十五条 通讯工程规划在规划区设置一座综合通信局,规划区的交换服务有该局提供交换业务。规划设置邮政所 8 个,实现规划区全覆盖。第三十六条 燃气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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