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国家制度改革的方向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三十周年1978年12月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新中国建国以来三十年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发扬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这是中国法制建设拨乱反正的转折点。从此,确立了民主制度化和法制化是国家制度改革的方向,我国的法制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正确轨道;三十年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明确了法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特征,也是现代化社会的组织形式和重要标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也没有社会主义。尤其是2007年10月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确立的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继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从建设现代化国家制度的角度谈论科学执政的几个主要问题,供学术交流探讨以期继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