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待岗管理,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技能,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自身职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合同制员工。第三条 派遣制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章 待岗的范围、对象第四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第五条 员工工作业绩不佳,经部门帮扶后,连续3个月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且排名部门最后,由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定为待岗的。第六条 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第七条 公司业务、流程、架构及人员调整中,经双向选择未能竞聘上岗的富余人员。第八条 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处以待岗的。 第九条 因其他原因被公司确定为应进入待岗的。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