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六章关税法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贸易性商品)和物品(随身携带)。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推定)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一、进出口税则概况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解释】税率表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进口税则四栏;出口税则一栏)两大部分。二、税则归类(对号入座:了解商品查找归类比较筛选确定税号)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解释】原材料性质的货品:按其属性归类;制成品:按其用途归类。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4.通过以上方法也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解释】如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税则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