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铺小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以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精神,根据徐汇教育党工委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第二条:涉及到学校重大事项的都适用于本项制度。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及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对重大事项有决定的,一律从其规定。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四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需要学校党组织审议的,则按照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一、重大事项决策:1、教育改革发展方案的确定和调整。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3、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4、重要考核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5、重要专题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6、学校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的确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