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粉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第三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方针。第四条 凡我公司范围内发生职业安全健康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及其第五条 为了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成立职业健康工作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管理部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第六条 各单位要设置一名职业安全健康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具体工作。第七条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