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营销中心管理制度及行为准则一、 奖罚制度 (一)规章制度1、 营销人员每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互相代打或以任何借口不打卡,如有漏打每次扣罚10元,一个月内累计3次漏打,则给予双倍罚扣。2、 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要外出,应向负责经理请示并获得批准才能外出,如违规外出予以旷工处理,在次日晨会上交现金罚款“成长基金”100元。3、 营销中心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采用逢每周轮休制,休假要由负责经理统一安排,连续休假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三天。4、 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须于当日上班前告知经理且获得批准,并在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若没有及时知会经理作旷工处理,交“成长基金”100元。5、 营销中心人员必须及时填写客户来访、来电资料登记表、已租客户资料表(租控)、周工作总结表、月工作计划表及客户资料保护名单等,每天交经理存档。6、 凡遇公司开业、安排出差及举行重大活动期间,不许借故休假,特殊情况请假(直属亲属事件,或自己生病原因)须征得负责经理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