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学院岗位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15年试行)第一部分 总则岗位业绩考核是岗位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是教职工工作评价及职称晋升的基本参考因素之一。为激发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学校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一、岗位业绩考核实行岗级动态调整管理在岗教职工每年通过工作量计分的方式对教学、科研及学院服务等工作进行岗位业绩定量考核,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岗位业绩津贴。1.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封顶制,教师可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获得高于任职岗级的业绩津贴。2.连续3年所得岗位业绩津贴达不到所在岗位业绩标准的70%者,岗位级别下调一级。降级人员连续2年达到人事部门认定岗级业绩满岗要求,则恢复原岗级待遇。3.教职工年满55周岁按人事部门认定岗位级别发放岗位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发放岗位业绩津贴。4.新入职人员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业绩部分,定岗2年后实行岗级动态调整管理。二、特殊岗位人员的岗位业绩考核及奖励1.药物分析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