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咸新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进一步加强西咸新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家组由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聘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其成员主要从国家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聘任。第三条 专家组是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的非政务性组织,由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工作。第四条 专家组成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接受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为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第五条 专家组及其聘任的专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崇尚安全科学,倡导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科学、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对结论意见负责。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