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餐饮管理规定(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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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餐饮管理规定1、 学校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不得开业,饮食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健康证以后方可参加工作。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的要坚决辞退,不得录取。2、 全面执行学校饮食服务饭菜质量与数量标准。3、 所有主、副食价格均需报总务处质管科批准后执行,因故调整价格亦先报批后执行。4、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采购食品及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严格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特质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饮食中心必须随时接受总务处质管科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5、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隐瞒,更不得加工或使用,应主动向主管单位上报。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6、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得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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