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购房要点与购房陷阱“此房是我建,价格由我定,要想买房子,合同条款没商量。”相信大多数买房的人在面对购房合同时都有这种感慨,因为在合同中有大量的条款是消费者不熟悉的,而这些条款又恰恰正是房地产行业常见的不平等条款,如果对每一条款进行认真研读,购房的时间又会一拖再拖。 伴随着城市房价节节攀升,个人商品住宅消费正成为新的一轮经济增长点。但城市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混乱局面,尤其是房地产商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哪些是房地产行业常见的不平等条款呢? 霸王条款之一:对虚假宣传不担责 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甲方(开发商)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对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关事项以及文字、图片、模型、口头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广告宣传和印刷品仅为邀请,不具有要约效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之明确约定的内容为准。 尽管法律对什么样的内容符合要约邀请,什么样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没有十分明确的说法。但从广告法的内容来看,房产开发商以效果图、广告等形式所作出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