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编号:*超市购物中心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促进生产,开拓商品流通渠道,稳定市场,适应消费者对名、特、新产品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条件(一)甲方依据自己的经营需要,自主引进乙方的产品(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三)乙方于本合同签署时,支付甲方保证金 ,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3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有甲方归还乙方。(四)经甲方同意,乙方商品可以在甲方卖场试销,试销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情况选择或停止销售,有权作出清场处理。乙方原来所交的一切费用,一律不退。(五)乙方产品要进入甲方其他门店销售,必须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未经批准,擅自向甲方各门店配送联营或购销商品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第二条 商品价格1、商品价格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立的买卖价格,该价格包含所有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及甲方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