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保证运动员的伤病得到及时安全的治疗,保障运动员公平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根据反兴奋剂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治疗用药豁免,是指运动员因治疗目的确需使用兴奋剂目录中规定的禁用物质或方法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予以使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或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运动员。参加国际体育竞赛以及有关国际体育组织规定应向该组织申请治疗用药豁免的运动员,应依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或所属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的规定,向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申请治疗用药豁免。运动员不能同时向一个以上体育组织或反兴奋剂组织申请治疗用药豁免。第四条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以下简称反兴奋剂委员会)成立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负责审批运动员的治疗用药豁免申请。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由7名以上医学专家和反兴奋剂专家组成。第五条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在审批治疗用药豁免申请时,应征求2名以上同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