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度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开发、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我市的建设工程设计水平,加强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报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遂宁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发、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单位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申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设深度要求和遂宁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度管理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上述规定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我局上报专委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二、各开发、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对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经市规委会和市规委会专委会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