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埌埌南镇马地小学章程(2017 年 9 月 1 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9月 5 日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2018 年 6 月 8 日再次修改,本章程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第 1 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始建于一九五三年,当时,只有两个教师。一九六三年才办成完全小学。一九七二年曾附设有两个初中班。现隶属藤县教育局管理。是一
2、所全日制公立村完小。第三条 学校名称:藤县埌南镇马地小学 学校地址:埌南镇马地村 第四条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五条 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会做人、会做事、懂得感恩、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2人格、强健的体魄、鲜明个性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新世纪新人才。第六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育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会做人、会做事、懂得感恩、具有鲜明个性特长的新世纪新人才。 第七条 培养目标: 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
3、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第八条 办学宗旨: 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和学生发展需要的教育第九条 校训:知行合一第十条 校风:知书明理 三思而行教风:知道重教 垂范先行学风:知书识字 博学笃行 第十一条 校歌:马地小学校歌第十二条 校徽:3第 2 章 管理体制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由主管局任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须履行下列职责和权力。(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职责如下:1.坚持
4、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2.坚持规范办学,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3.坚持人文立校,营造宽松、有序、和谐、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4.坚持责任兴校,组织制订主要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评价办法。5.坚持民主治校,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6.坚持科研强校,深入一线,领导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努力建设科研型学校。7.坚持特色亮校,珍惜、利用好学校的资源优势,发展校本特色。8.坚持身体力行,在行动上为教师示范,在业务上给教师引领,在生活上给教师关怀。9.重视指导、协调、督促、评价好各主要领导的分管工作。410.重视全局管理,抓好整体工作的
5、同时,突出抓好每一学期、每一时段的重点工作。11.重视计划管理,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的评价与总结。12.重视合理理财,管理好、使用好办学经费和学校财产,改善办学条件。(二)权力:1.事务决策权。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决定权。2.财务审批权。有权决定校内布局、基建等校园建设的方案;按规定法规和程序,有权管理学校的经费。3.招生管理权。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在本学区招生对象优先的条件下,实施招生工作。4.教育教学指挥权。努力落实“教育三面向”的办学方针,决策学校办学方向,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措施。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十五
6、条 党支部职责: 1.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工作计划等的研究和决策。53.切实加强对工会、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办学育人的积极性。4.积极支持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管理。5.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党内外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第十六条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开齐课程,
7、开足课时。 2.制定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计划。组织安排好教学活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具体指导教学。搞好教科研、进修培训、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总结、积累、交流、推广教改经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教学档案、学籍、图书仪器、电教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 第十七条 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全部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对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62.坚持财务制度,加强计划性。做到开支合理,专款专用、
8、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育教学服务。 3.保证教育教学用品供应。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管理,坚持财产保管使用制度。定期检查、维修。 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做到绿化、净化、美化,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5.加强对师生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要求 1.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全面关心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大队活动一月一次,中队活动半月一次。并组织实施做好期末总结工作。 2.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等德育文件,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9、。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树立良好校风。 3.抓好对中队辅导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召开中、小队干部会,培养、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少先队主题活动,坚持活动育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其从中得到锻炼。 第十九条 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工作要求 71.认真贯彻执行班主任工作条例,按照小学生德育纲要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文明礼貌、刻苦学习、遵纪守法、良好卫生等习惯,制定切实可行的班队计划。 2.建好班委会,组织好班集体。开校会时班主任要跟班、组织。班队会要有计划安排,每月要搞一次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效果良好的主题班会
10、或队会,并有详细记录。学校进行评比表彰。 3.树立良好的班风,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集会、出操做到快、静、齐,上课专心听课,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实现“四无”(无迟到早退旷课、无打架骂人、无损坏公物、无乱动损坏教具)。 4.办好板报和学习园地,定期出刊,不断提高质量,达到教育的目的,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队列广播操、运动会、文艺汇演、各种演讲和各学科竞赛等活动。 6.抓好体育工作,配合体育教师跟班,上好两操和课外活动,支持学校运动训练和抓好“达标”训练工作。 7.树立踏实、认真、刻苦、努力的良好学风,教育学生要上好每节课,学好每门课程,努力提高全班的优秀率、及
11、格率、平均分等几项成绩指标。 8.搞好三结合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要有记录可查。 89.布置好教室,上好早读、晨检和自习课,经常进行卫生知识教育,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经常进行检查评比与表彰工作。 10.按时完成报表和材料。如:考勤簿、学生成绩统计、学籍登记、学生评价手册、评语与成绩的填写等。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学科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意总结经验,学年末写出教学改革论文。 2.认真备课,有备课笔记,备课笔记内容要有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具准备、教学时间、教学过程、必要的板书字样、提问、小结等。 3.课堂教学要按课表规定上
12、课,课上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双基教学正确无误,培养学生能力,开发学生智力,并注意因材施教,要注意教学方法得当,语言准确,板书工整有序。 4.作业要求明确,分量得当,格式规整,按时批改(数学日批、语文日批或课批,其它科课批)不错批,不漏批,写明批改日期,并严禁学生代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错题、错字要及时改正。 5.积极参加并组织、辅导好学校计划内的教学评比活动,愉快接受学校交给的做课任务。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工作制度 91.忠诚事业、热爱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发扬敬业、奉献精神。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工作,不无故缺勤,
13、因事、病提前请假,因公外出要经领导审批。 3.按课程表上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深钻大纲、教材,要认真备课,积极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工作时间教师要在办公室办公,提高工作质量,不得聚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干私活。 5.教师要模范遵守课堂常规,上课不得随便出教室,不准吸烟、接听手机电话等(除领导允许外),不得坐着讲课,室外课活动,不得离开活动场地。 6.升旗、集会、出操,全体教师都要参加,要做学生榜样,并一起做操。 7.要按时参加本校和各级召开的会议、学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领会精神,做好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缺席或中途退席。外出学习、进修、开
14、会的教师,返校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教师要尊重、关心、热爱每个学生,并教会、教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9.教师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大方。要轮流值日,保持办公室、宿舍的干净、整洁。 10.全体教师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要讲师德,严禁拨弄是非、制造矛盾、散布消极情绪、阻碍工10作顺利开展的不良行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支持与谅解,干好工作。 第 3 章 教育教学工作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从事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正面教育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原
15、则。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四条 推进德育改革,改进德育工作。学校通过班级管理、学科教学、主题教育、家长讲堂、美德课堂、“小组德育”、“家庭德育”等途径,推进有效德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贯彻实施 国旗法 ,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唱国歌、升国旗,进行集体宣誓,创新教育形式,让学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务处要构建与高效课堂相适应的教学管理评价制度。抓实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监测检查等工作的管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调研制度。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全面、公正评价教师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