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银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费用管理,科学控制经营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营业费用指本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不含本行为第三方和客户垫付的款项。营业费用包括:业务用品费、水电费、邮电费、钞币运送费、印刷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外事费、广告费、诉讼费、咨询费、公证费、劳动保护费、电子设备运转费、车船燃料费、低值易耗品支出、电脑租赁费、房产租赁费、其他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网点建设修理费、其他修理费、保险费、税金、开办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其他资产摊销、职工工资、医疗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公杂费、宣教费、会议费、旅差费、外事旅差费、取暖降温费、董事会费、绿化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会费、工本费、通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