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2005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及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第三条 各部门、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给予处罚。第五条 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职能授予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