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2004年8月30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外资银行。附件: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有关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