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政工程技术1班 于可星 113305120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场所危险源识别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场所危险源,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存在或潜在存在重大安全危险或隐患,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其他意外的潜在不安全环境或因素。一、施工场所危险源 局限于存在施工过程现场的活动,主要与施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 (一)存在于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危险源: (1)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基坑(槽)或沟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 (2)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人员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