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和完善评审程序,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文件,再按流程送审。 2、特殊/重大合同(订立价款在五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股权收购、并购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三)职责1、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总工(总监)、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采购物流负责人、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市场开发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及承办部门(当事部门)负责人组成,合同评审小组的组长为总经理。2、合同承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合同草本,提交相关资信资料,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办。3、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和单元产品的生产能力、交货周期以及技术协议的可行性的审查,并参与单元产品成本的测算。4、市场开发部负责评审新产品/项目的开发能力及市场前景的评估。5、工程部负责评审工程项目的生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