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力普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码: DLP/Z-CW006/01第 1 版签发: 孟凡勇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 为规范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积极推进综合利用工作,努力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及处理、 物品交旧领新等工作的管理。第二条定义及术语废旧物资:凡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管理主管部门鉴定不能修复使用的备件、以旧换新回收的物品、公司内闲置积压或淘汰不能使用的物品、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和报废产品、各类包装物、修理的废料及其他公司许可报废的物品等,可确定为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物资的属性不同,需按不同的程序进行处置,主要包括:1. 固定资产类:主要包括报废设备、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工装、与设备主体配套使用的废旧备品备件。2. 可回收的辅料类:主要包括电缆、刀具、贵重金属(含铜、铝、不锈钢等)、废油、交旧领新的小型工器具、交旧领新的备品备件等。3. 废金属类: 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 废管头、坯头、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