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来单 位安全 生产 考核细 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 组织管理 进场前, 安全环保协议、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临时出入证等各种手续齐全有效。 如承包方进行二级、 三级分包, 必须报安全生产管理处现场科备案, 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 若安全协议过期, 需及时到安全生产管理处现场科进行补办手续。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 5000元/次。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作业现场配备专 (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 及时监督现场施工安全。 3 检修、安装作业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 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施工前须与生产单位负 责人联系协调。 4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合格、 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5 服从所在区域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整改不及时、 不到位的, 扣责任单位3000 元/次。 6 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处罚有疑义的申请上一级领导复议, 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徇私报复。 无理取闹的,扣责任单位 500 元/次;徇私报复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7 通用行为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穿好劳保服。 规范佩带、 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