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南雄市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的有关决定,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积极拓展招商网络,鼓励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招商,打造和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奖励对象的认定招商引荐奖励对象是指受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并签订委托招商引资协议合同开展招商的自然人(如:南雄乡贤)、法人(如:南雄市内外的各类企业等)或其他社会组织(如:联谊会、商会、行业协会等)。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机构及及其在职公职人员,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资金奖励办法。条 2 条 奖励项目的认定奖励项目
2、必须是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认定的新引进项目,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者须在南雄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该投资项目。2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环保、安监等要求。3投资项目纳入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 3000 万元的2且投资强度达每亩 15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4投资项目须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动工和竣工投产,次年则安排奖励。(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1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项目。2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商品住宅房地产等项目。3. 引荐企业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或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
3、税收等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如有列入企业拖欠工资“ 黑名单” 的。4. 其他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认定不适合奖励的项目。第三条 奖励标准的认定(一)引荐的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纳入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0.1%给予项目引荐者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二)引荐项目满足投资方为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等综合排名入围的总部企业,或为国家级行业排名前 5 位的行业领军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或投资,随项目引进省级以上认定的高端人才团队,随项目引进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等的其中任何一项标准,再按纳入3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0.1%给予
4、项目引荐者叠加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三)引荐项目按纳入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 10 亿元以上项目,一旦投产,即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四)引荐项目从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累计实缴税收 100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实缴税收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实缴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实缴税收 1000 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五)教育、卫生、康养等社会公益类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商贸、物
5、流、文化、旅游等社会服务类项目,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参照工业项目奖励标准计算奖金。(六)境外资金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算;市外境内资金以市统计局认定的形成固定资产额为基数,流动资金不在计奖之列。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第四条 奖励程序(一)引荐者确认。引荐者从项目洽谈开始时应向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填写南雄市招商引4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见附表 1),引荐过程中及时通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项目引进成功后,积极参与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同时由南雄市招商办定期填写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见附表 2)。(
6、二)奖励申报。凡符合奖励标准和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引荐者向南雄市招商办预申报。申报方应协助补充以下资料:1南雄市政府委托招商的聘书或有关证明文件。2投资项目运营企业的营业执照。3项目竣工投产等其他证明材料。(三)审查核实。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再报南雄市政府审批,审核结果在南雄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四)奖励金的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市性会议上统一表彰。申请者提供银行账号及奖励金的完税发票,再由南雄市财政局以转账的方式将奖金转至申请者银行账户。第五条 附则(一)奖励资金由南雄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列入预算,作为招商引荐奖励金,每年发放一次。(二)引荐者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
7、现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骗取奖励金的,依法追回奖励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5(三)引进同一项目,同时满足其它已出台中介奖励政策的,可按照奖励幅度较高的标准予以奖励,不予累积计算。 (四)对未事先接受委托的投资项目引荐者,经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审核认定后,可以参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奖励。(五)对项目引荐人属于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机构及其在职公职人员,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引荐一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 3000 万元以上且建设投产的。将该成绩列入其个人实绩档案,并视情况给予立功嘉奖。(六)世界 500 强企业以近三年财富杂志发布结果为准,央企、中国企业 500
8、 强或中国民营 500 强企业以近三年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结果为准。(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暂定三年。(八)本办法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九)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经信、商务、统计、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共同审定。附表 1: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附表 2: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6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个人)此表一式两份引荐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单位 电话住址 电话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本人申请成为_投资项目的引荐人。签字:年 月 日 项目主要投资方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企业住所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所属行业 是否属
9、于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意 为本企业下列投资项目的唯一引荐人。签章:年 月 日投资项目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投资额) 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投资项目简介(行业地位、经济效益分析等,可附页)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审批意见:签名:年 月 日7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企业、组织)此表一式两份引荐申请人名称 经济性质住所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本企业、组织申请成为_投资项目的引荐人。盖章年 月 日项目主要投资方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企业住所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所属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意 为本企业下列投资项目的唯一引荐人。签章:年 月 日投资项目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投资额) 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投资项目简介(行业地位、经济效益分析等,可附页)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审批意见:签名:年 月 日8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项目名称 投资方企业法人 项目引荐人协调时间 协调地点协调事项内容涉及单位及参加人员处理结果备注注:该表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记录,佐证项目引荐人参与9项目落地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