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早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预警监控,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患者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无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第三条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第四条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第五条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根据医疗过程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一)一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尚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1、违反工作纪律(1)上班或值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