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 2008 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央和省委“ 三补贴 ”支农惠农 政策,做好 2008 年度中央 财政和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带动效应,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农2005362 号)和 农业部200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总结我省 200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 2008 年我省农业和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2、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主要任务,以建设沿淮粮食生产主功能区、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油料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以及血防疫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突出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先进适用机具,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参与补贴市场竞争,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推进农机富民工程的实施,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目标(一)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
3、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二)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三)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四)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五)实施“以机代牛”,提高血防区的农业 机械化水平。三、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三)向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沿淮粮食生产主功能区和水稻育插秧示范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及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五
4、)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四、实施范围及规模根据各地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需求,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 2008 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结合往年项目的实施完成和农民需求摸底调查情况,根据 2008 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农机补贴资金的规模,按照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的原则,围绕沿淮粮食生产主功能区建设和水稻、小麦等主要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发展重点,以及山区机械化和血防疫区“以机代牛 ”工作,综合各地的耕地面 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能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县域差异,省属国有农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需求,以及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农机富民工程重点县、水稻机械
5、化示范县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县的工作要求,确定 2008 年补贴资金实施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 1。五、补贴机具(一)补贴机具种类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 2008 年度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设施农业用机械类、农副产品加工类、畜产品生产机械和水产品生产机械等 10 大类 37 种机具。具体补贴机具种类见附件 2。其中,手扶拖拉机和 1625 马力拖拉机仅限在 27 个血防疫区县、山区县和半山区县补贴。名单见附件 3 和附件 4。(二)补贴机具的确定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省农机局统
6、一组织开展省级非通用类补贴机具的选型,报农业部备案无异议后,与农业部通用类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合并编印安徽省 200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下发各地实施。各市、县在具体实施和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时,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从安徽省 200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选择部分类(种)机具作为本地重点补贴种类或机型。为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各地只能对大类中的某一种类机具进行选择,但不能对某一种类内的机具再进行取舍,更不能自行增加补贴机具和制定市、县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六、补贴对象及标准(一)补贴对象及确定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
7、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 ”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二)补贴率和补贴额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体现国家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导向作用,又考虑到我省各地具体情况,今年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统一的补贴率(详见附件 2)。使用中央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 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5 万元,100
8、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提高到 8 万元。继续在血防县实施“ 以机代牛 ”工程, 对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 县(场)农民购置农田作业机具给予 50%的补贴。具体机具补贴额度见安徽省2008 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为加快推广“农机富民工程 ”中水稻栽插机械化和小麦 “两深一精”技术 ,省 财政安排专门补贴资金,对 安徽省范围内的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进行累加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累加补贴 20%,总补贴率为 50%;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累加补贴 10%,总补贴率为 40%。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
9、,即 1 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 3 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 3 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 9 台作业机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购买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直接从事作业服务的,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可适当防宽。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台。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 6 台、6 台和1 台。市、县对 本地区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机具也可以安排专项补贴资金作为累加补贴,但原则上累加后总补贴率不超过 50%。七、
10、血防区“以机代牛”补贴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农业部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062008 年),2008 年将安徽省的 27 个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全部纳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实施“以机耕代牛耕 ”工程,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减少人畜下田作业,减少耕牛传播疾病机会,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具体操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进行,并根据血防工作需要,对规划中的血防、类疫区村实施整村推进。对于血吸虫病重疫区村农民购置农田作业环节的农机具,提高补贴比例至 50%。对已处理耕牛的养牛户优先给予补贴。鼓励联户购买,提高机具利用率。享受“以机代牛”补贴的购机者应与本
11、村农民签订农机作业协议,优先保证为本村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27 个血防疫区县及 血防、类疫区“以机代牛 ”村名单见附件3。八、申报和审批程序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商县(市、区)财政部门后,制订XX 县 2008 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于 3 月 25 日前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各一式 2 份)。市财政局、市农机局 3 月 28 日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同时将各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汇总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备案。九、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 ”政
12、策的重要内容,体 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 的宗旨和 “以人为 本” 的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购机补贴专项顺利实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作用。(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一要加强监管。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 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地方,将暂停安排补贴资金。二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
13、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并报省农机管理部门备案。三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的信息档案工作。各地要明确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各市、县要将汇总后的电子信息档案资料于 10 月 1 日前报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四要做好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各市、县应在 6 月 25 日和 10 月1 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的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包括市级以下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三)落实职责,保障经费。一是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落实好调
14、查摸底、机具选型、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并做好各环节工作的衔接,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同级财政部门应安排配套工作经费,比例不低于中央补贴资金的 2%,切实保障各项补贴工作的落实。(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要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加强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区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和补贴机具。要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权,不得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根据补贴工作进度要求,财政、农机两部门要积极配合,与农机生产企业联系,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以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
15、周转的压力。要协调农机企业,搞好供货衔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技术、网络优势,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按管理权限取消补贴资格。(五)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确定和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的经销商是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2008 年农业部农机化司的要求,从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公正、公平执行出发,以方便农民购机为前提,以尊重生产企业意愿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经销商。2008 年我省根据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确定经销商。由省农机局制定经销商准入资格条件,由农机生产企业据此提出在我省范围内的经
16、销商建议名单,经省农机局审定后发布实施。在全年的实施过程中,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服务和管理。附件:1、2008 年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2、2008 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率表3、安徽省 2008 年血防疫区县及“以机代牛 ”村名单4、安徽省山区县和半山区县名单二 八年三月四日附件 12008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简表(该件只发到市。 )附件 22008 年安徽省农机购置机具种类及补贴率表机具种类中央财政补贴率血防区补贴率省财政累加补贴率一、拖拉机类815 马力手扶拖拉机(限血防区、山区和半山区
17、县)30% 50% /1625 马力拖拉机(限血防区、山区和半山区县)30% 50% /2540 马力拖拉机 20% 25% /4080 马力拖拉机 20% 25% /80 马力以上拖拉机 20% 25% /二、耕作机械类深松机 30% 50%10%(血防区不再累加)深耕犁 30% 50% /旋耕机 30% 50% /耕整机(含机耕船、微耕机) 30% 50% /三、种植机械类水稻育秧播种机组 30% 50% /水稻插秧机(含手扶、乘坐两种和水稻直播机)30% 50%20%(血防区不再累加)谷物播种机(含小麦免耕播种机) 30% 同左 /谷物旋耕施肥播种机 30% 50%10%(血防区不再累加)旋耕播种机(含播种施肥机) 30% 同左 /油菜、牧草等播种机 30% 同左 /四、植保机械类背负式喷雾喷粉机 20% 同左 /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20% 同左 /喷杆式机动喷雾机 20% 同左 /风送式机动喷雾机 20% 同左 /烟雾机 20% 同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