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