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公馆二期4#-5#栋及北区地下室工程4#、5#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一、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名称梅溪湖公馆二期4#-7#栋及北区地下室工程工程地点岳麓区看云路111号工程性质民用纯住宅楼建设单位湖南永进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分站梅溪湖公馆二期4#、5#栋,地下一层,地上34层,每栋建筑总高度99.85米。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强风化泥质板岩,人工挖孔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1.5米,有效桩长不小于6米。4#栋正负零标高为50.800,地下室底板标高44.800;5#栋正负零标高为50.650,地下室底板标高44.528。地下室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基础梁及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30,塔楼地下室基础顶至地下室顶板的剪力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