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学生公寓卫生评比 一、学生公寓卫生评比 1、公寓大厅:地面干净无杂物,公共座椅干净无灰尘; 2、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尘; 3、公寓楼的大门玻璃明亮整洁,公共区域的窗户无灰尘,玻璃明亮; 4、公寓垃圾及时清倒,楼道内及时清扫拖洗,无口香糖,痰迹。 二、学生宿舍卫生评比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宿舍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决定开展“优秀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的评比,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方式 1、每月评选一次,每周各系部参与检查两次,每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抽查;宿舍检查主要分为:(1)行为规范(2)宿舍卫生(3)内务整理 2、宿舍检查的具体安排:宿舍卫生每周由各系生活辅导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两周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系书记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给予评价。注:积极进行宿舍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宿舍、宿舍风气氛围良好的,视表现酌情获得附加分,计为行为规范分。3、根据相应的标准将检查评比结果分为:(共100分)优秀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