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2014 年度“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参赛手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承办: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二一四年九月团结务实 - 2 - 高效创新目 录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参 赛3第三章 奖项与鼓励4第四章 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4第五章 第二阶段(现场展示)5第六章 评 委6第七章 附 则7附 录7团结务实 - 3 - 高效创新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规则是华中科技大学 2013-2014 年度“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的评选准则。第二条 华中科技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华中科技大学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学业、工作能
2、力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第三条 评选活动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校研究生会承办。第四条 评选活动宗旨:弘扬“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秉承公平、公 正 、 公 开 的 评 选 原 则 , 选 拔 政 治 思 想 好 、 学 习 好 、 身 体好 的 综 合 人 才 。第五条 选手成绩按照两个阶段总成绩进行排名,评出至多 20名“三好研究生标兵” 。且理工类、文管类和医学类各至少保证有 1名硕士研究生(若相应学科类别硕士无参评人则不需要执行此项要求) 。第六条 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依次为:自评材料评分阶段和现场展示阶段,两个阶段分别占 65 分、35 分,最后根据候选人两
3、个阶段的得分,得出候选人总分。评选结束将对各阶段得分结果及最终评选结果进行网络公示。第二章 参 赛第七条 参评对象: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含专业硕士) 。2014 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如参评则均归入硕士类团结务实 - 4 - 高效创新别。第八条 所有参赛选手由院、系(所)推荐,每个院、系(所)只能推荐 1 名候选人。第九条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和自评表 ,需同时上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第十条 候选人在自评表中按照要求列出各方面的成绩(注:候选人学习表现、社会工作与身体素质成绩须在研究生学历阶段取得,博士研究生成绩不包含硕士阶段成绩) 。对于所列的学习表现部分,课程成绩及学术科研
4、成果必须有导师签字且院、系(所)盖章以证明属实并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对于社会工作方面的成绩须有相关单位的正式聘书、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对于相关比赛方面的成绩须有相关单位的荣誉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评选组委会有权要求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第三章 奖项与鼓励第十一条 获奖者获得华中科技大学 2013-2014 年度“三好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证书) ,并获奖学金 2000 元/人,其余参选对象获得“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证书) ,无奖金。第四章 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阶段)第十二条 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评比形式:根据候选人提交的自评材料为选手评分。第十三条 “自评材料”包含三部分:政治思
5、想表现部分、学团结务实 - 5 - 高效创新习表现部分、学生工作与身体素质部分。第十四条 自评材料总分 65 分, 其中政治思想表现部分作为参考,不占分数;学习表现部分共计 40 分,包含课程成绩部分 10 分,学术科研部分 30 分;学生工作与身体素质部分 25 分。各部分分数计算:学习表现:分数 = 课程成绩最终得分 + 学术科研项累计分数学生工作与身体素质:分数 = 得分项累计分数选手各部分得分不得超过各部分满分,如超过满分,按满分计算。第十五条 政治思想。推荐院系为候选人提供政治思想方面证明材料。第十六条 学习表现。该项指各候选人在研究生学历阶段(注:硕士研究生即为硕士阶段,不含本科;
6、博士研究生不包含硕士阶段成果)的学术科研成果,根据候选人学术科研成果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录表 1、表 2。第十七条 学生工作与身体素质。该项指候选人在研究生学历阶段(注:硕士研究生即为硕士阶段,不含本科;博士研究生不包含硕士阶段成果)积极组织或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根据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评分。该部分评选只设得分项,得分项详见附录表 3。第十八条 同一奖励或作品取最高分计入,不能累计加分。团结务实 - 6 - 高效创新第五章 第二阶段(现场展示阶段)第二十三条 现场展示环节总分 35 分,为个人风采展示环
7、节,展示时间为 4 分钟。第二十四条 所有 40 位候选人均参加现场展示环节。第二十五条 候选人须在 10 月 9 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个人风采展示的具体形式和要求,逾期者视弃权处理。第六章 评 委第二十六条 为了寻求公平、公正,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评委会由 40 位来自不同参赛单位的同学组成(硕、博研究生均可,参赛选手本人不能担任评委) 。第二十七条 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评委由各个参赛院、系(所)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每个院、系(所)两名) ,由大赛组委会最终确定人选。 (注:入选者不得是校研究生会的成员) 。大赛组委会对评委工作进行监督,评委们必须公平,公正。第二十八条 第一阶段(自评
8、材料评分)评委均以 2 人为一组,并推选一人为组长。第二十九条 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评审过程中,必须保证每位选手的报名材料有两组评委阅览过,两组评委独立为该选手打分,如果出现两组分数不同的情况,须认真校对以确认选手得分。第三十条 第二阶段(现场展示)评委由大众评审团和专业评团结务实 - 7 - 高效创新委担任。组委会将在 40 个参赛单位各邀请 1 名学生组成大众评审团(硕、博研究生均可,参赛选手本人不能担任评委) 。第三十一条 若选手总分相同,则按自评材料得分排名。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选手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比赛,否则取消评选资格。第三十三条 同一研究生学历阶段,已获得“三好研究生标
9、兵”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得重复参赛。第三十四条 大赛时间可能会有变动,时间以华中科技大学2013-2014 年“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未尽事宜,以评选组委会补充通知为准。附录 研究生三好学生标兵自评细则表 1 学习表现评分标准课程成绩(10 分) 学术科研(30 分)学习表现(总分 40 分)课程成绩得分=10(1 排名比例)(注:排名比例按照研究生学历阶段已公布的学科成绩分数计算)得分项见表 2备注:团结务实 - 8 - 高效创新(1)排名成绩需推荐院、系(所)教务科盖章证明。(2)排名比例:按照所占名次/专业总人数计。
1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团结务实 - 9 - 高效创新表 2 学术科研成绩得分项A 类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8 分B 类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5 分C 类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2 分D 类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2 分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北大标准) 0.8 分学术论文会议论文(限报一篇) 0.8 分外文版学术专著(著)(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8 分外文版学术专著(编、译)(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5 分中文版学术专著(著)(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5 分学术著作中文版学术专著(编)(2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3 分获得国家自然科学
1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国际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一、二、三等奖均 15 分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 12 分二等奖 9 分三等奖 6 分参加全国性学术比赛(挑战杯等)获奖者,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注:一等奖含 1-3 名,二等奖含 4-10 名,三等奖含其它)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3 分参加省部级比赛(挑战杯等)获奖者,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2 分比赛获奖获得“学术十杰 ”、“科技十佳”荣誉 前十名 2 分优胜奖 1 分国家级重点项目 3
12、 分国家级一般项目 2.5 分省部级重点项目 2 分省部级一般项目 1.5 分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 4 分参与主持课题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2 分发明专利 3 分实用新型专利 1.5 分学术科研成绩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5 分团结务实 - 10 - 高效创新备注:(1)各候选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得分项条件,为自己打分。同一项目只能参与一次评分,评分取最高值;总得分不得超过 30 分,超过 30 分的按 30 分算;(2)参评者发表论文必须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若参赛者为第二作者而第一作者为本人导师,则认为参赛者为第一作者)。所称“学术成果”必须是已发表的学术作品,有录稿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选;(3)学术著作部分的得分,参评者以第一作者为准,作者的定义为著作封面上所列作者,第二作者及更后的乘以系数 0.8,列入编委的按上述规定得分乘以系数 0.6,未列入编委但书中说明了具体编写章节的按上述规定得分乘以系数 0.4;(4)学术论文分类见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5)参与课题项,各候选人限报一项参与加分,并附课题参与证明材料(以项目批文复印件为准,并附上导师签字与院系盖章),主持课题项目不予限制;(6)以上得分项未涵盖的项目,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