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二、 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