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即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承担着“安全稳定的责任”。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使安全稳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进一步强化 的安全工作,确保习总书记提出的“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根本要求落实到位,让每一位教师明确在负责好教育教学工作责任的同时,还要负责好安全教育工作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具体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