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学生管理制度一、入学(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