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