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我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新入职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复岗、换岗人员、四新人员、外来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 术语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外委施工人员)2、主要负责人:指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的人员。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焊工、煤气作业人员等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5、复岗、换岗人员:指由于身体原因脱离本工作岗位二个月以上的重新复工人员或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内部调换岗位的人员。6、“四新”人员:指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所涉及到的从业人员。7、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