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仁宗二(本纪)(4)原文|翻译【原文】 八月甲戌,越州水,赐被溺民家钱有差。甲午,诏三司、转运司毋借常平钱谷。冬十一月癸亥,罢登、莱卖金场。 十二月甲申,并、代、忻州并言地震,吏民压死者三万二千三百六人,伤五千六百人,畜扰死者五万余。遣使抚存其民,赐死伤之家钱有差。是岁,滑州民蚕成被,长二丈五尺。唃厮啰、龟兹、沙州来贡。 宝元元年春正月甲辰,雷。丙辰,以地震及雷发不时,诏转运使、提举刑狱按所部官吏。除并、代、忻州压死民家去年秋粮。 二月壬申,诏复日御前殿。甲午,安化蛮寇宜、融州。 三月戊戌朔,王随、陈尧佐、韩亿、石中立罢,以张士逊为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章得象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王鬷、李若谷并参知政事,王博文、陈执中同知枢密院事。己亥,发邵、澧、潭三州驻泊兵讨安化州蛮。是月,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七百二十四人。 夏四月癸酉,王博文卒。乙亥,以张观同知枢密院事。壬辰,除宜、融州夏税。 五月乙巳,录系囚。 六月戊寅,罢举童子。己卯,建州大水,坏民庐舍,赐死伤家钱有差,其无主者,官葬祭之。甲申,诏天下诸州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