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白坪初级中学团委工作职责一、 巫山县白坪初级中学团委受校党支部和团县委的领导,负责开展全校共青团工作。二、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团委在书记、副书记领导下,设教工团支部、学生团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社团是团的外围组织。三、 制定和实施团的工作计划,定期招开团支部书记会议(每学期二次),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和检查全校团的工作。四、 领导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定期举办团干培训班,加强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教育。五、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快团的自行运行机制建设, 完善团内各项制度,为全面活跃团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切实做好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籍注册工作、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以及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表彰工作。六、 配合学校党支部、德育处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教育,为培养“四个模范”新世纪青年和一专多能复合型实用人才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锻炼舞台。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