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重要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J41号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V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 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谡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二00 年七月十八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 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 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虽负责。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