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育人意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涵盖实验教学、课程实习、集中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内容。第三条 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生能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第四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第二章 实践教学的组织第五条 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完成。第六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